短訊 2003-12-15

就貸生補繳退費十九日截止辦理

【本報訊】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後就貸生學雜費、已繳部分學雜費、書籍費及住宿費之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已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務必於十九日前至出納組B304室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補繳、退費。

會計室是依教育部台(九○)高(四)字第九○○三七一一四號函規定,跨系選修課程(含教育學程和輔系)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費。已至銀行繳款且辦理就學貸款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銀行繳款退費,不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補繳銷帳,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辦理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

有關加退選後就貸生之補繳或退費名單,將E-MAIL傳送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退費單於當學期皆可退費,故遺失時本學期暫不補發,請於新學期到會計室辦理重新補發。

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如下:淡水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台北校園9:00至12:00,下午13:30至19:00。

NO.557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45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社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040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03-28 19:44:53
  • 線上人數: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