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0-05-22

考場規則 新作修改

【記者陳慈憶報導】為了導正考試的不良風氣,在五月十二日本學期的教務會議中,特將本校考場規則作更嚴格的規定,以防考試的公平性受到學生質疑 。教務長徐錠基表示,為了使考試更公平,未來將會有更嚴格的規定。該修訂條文將待校長核定後,於下學年度起實施。

有鑑於之前曾發生學生誤將期中考試卷不小心攜出場外,造成舞弊行為難以判定。因此教務處再度修訂了考場規則,在考場規則新增第十二條中明確訂出「試卷不得擅自攜出試場外,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另外,由於日前曾發生在考試時有學生威脅監試人員的情形,因此未來也將授予監試人員更大的權利。在新增第十四條中「考生不得有威脅監試或試務人員之言行,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

為使監試人員在執行查驗時更有依據,並另新增第七條「監試或試務人員為執行前列各項規定,得查驗各種可疑物品,並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或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作必要之處置,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未來監試人員如有必要,將可查驗鉛筆盒等考生攜帶物品。

NO.436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13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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