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1999-03-27

蘭 陽 校 園 整 體 建 築 規 劃 完 成

【 本 報 訊 】 本 校 蘭 陽 校 園 整 體 開 發 及 建 築 配 置 計 劃 已 經 蘭 陽 校 園 籌 備 委 員 會 通 過 , 學 校 並 於 元 月 底 連 同 水 土 保 持 規 劃 書 及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 正 式 向 宜 蘭 縣 政 府 申 請 核 發 「 山 坡 地 開 發 許 可 證 」 , 宜 蘭 縣 政 府 已 於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召 開 專 案 會 議 討 論 , 並 致 函 學 校 「 原 則 同 意 」 本 校 蘭 陽 校 園 建 校 一 案 , 惟 仍 需 補 交 某 些 證 件 及 稍 許 修 正 。

負 責 規 劃 及 興 建 工 程 的 建 築 系 游 顯 德 教 授 表 示 , 他 將 於 今 ( 廿 九 ) 日 前 往 宜 蘭 縣 政 府 , 親 自 與 該 單 位 協 商 , 若 所 送 補 件 皆 合 乎 該 單 位 要 求 , 尚 需 公 告 一 個 月 時 間 , 才 可 正 式 取 得 許 可 書 。 俟 正 式 許 可 公 文 寄 達 , 取 得 許 可 , 即 可 進 行 雜 項 及 建 築 工 程 設 計 , 正 式 施 工 。

蘭 陽 校 園 籌 備 委 員 會 是 於 元 月 二 十 日 在 台 北 校 園 五 樓 校 友 會 館 召 開 第 三 次 會 議 , 由 主 任 委 員 張 建 邦 主 持 , 會 中 除 聽 取 各 組 工 作 報 告 , 主 要 審 議 游 顯 德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所 規 劃 提 出 的 「 蘭 陽 校 園 整 體 開 發 及 建 築 配 置 規 劃 」 , 在 與 會 委 員 經 兩 小 時 的 踴 躍 建 言 後 , 通 過 該 項 設 計 。 游 顯 德 建 築 師 亦 為 本 校 建 築 系 教 授 , 籌 備 會 校 園 規 劃 召 集 人 , 現 受 委 託 辦 理 後 , 已 辭 召 集 人 一 職 。

依 據 新 設 計 完 成 的 建 築 配 置 計 劃 , 已 與 原 宜 江 工 學 院 所 提 整 體 開 發 及 建 築 計 劃 變 更 甚 多 , 因 為 蘭 陽 校 園 將 採 英 國 式 教 學 方 式 , 未 來 以 學 院 為 單 元 , 各 學 院 之 教 學 及 學 生 生 活 自 成 群 體 , 教 職 員 眷 舍 則 全 部 聚 集 一 區 , 未 來 雄 踞 林 美 山 上 的 校 園 , 區 分 五 大 建 築 群 , 下 圖 向 上 為 正 北 方 , 右 邊 面 向 太 平 洋 , 整 個 校 園 坡 地 為 向 右 遞 減 , 視 野 遼 闊 無 際 , 最 高 處 1.為 學 校 大 門 入 口 , 4.為 大 操 場 , 5.為 行 政 大 樓 , 向 右 2.為 招 待 所 , 3.為 教 職 員 宿 舍 區 , 圖 中 及 下 方 為 : 6.7.8.9.10五 大 學 院 各 自 獨 立 的 教 學 區 , 及 11.學 生 宿 舍 區 與 12.籃 、 網 球 場 。

NO.39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3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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