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1997-12-29

本 學 期 助 教 員 額 刪 減 監 考 人 員 嚴 重 不 足

【 記 者 蔡 承 佑 報 導 】 本 校 期 末 考 試 監 考 人 員 將 改 由 全 校 助 教 、 全 校 職 員 ( 組 員 、 專 員 、 輔 導 人 員 ) 擔 任 , 這 是 本 月 十 二 日 舉 行 的 行 政 會 議 中 所 通 過 的 決 議 案 。 教 務 處 已 於 上 週 五 ( 廿 六 日 ) 發 函 各 行 政 單 位 , 要 求 各 單 位 提 供 監 考 人 員 名 單 。

由 於 本 學 期 開 始 , 助 教 人 數 在 學 校 政 策 下 大 幅 減 少 , 監 考 人 員 呈 現 嚴 重 不 足 的 狀 況 , 而 將 全 校 教 學 單 位 助 理 加 排 監 考 工 作 , 不 過 卻 造 成 部 份 助 理 人 員 的 不 滿 與 反 彈 , 並 且 質 疑 整 個 政 策 的 不 公 平 。 教 務 處 有 鑑 於 期 中 考 期 間 已 引 起 部 份 監 考 人 員 的 抗 議 , 而 期 末 考 試 將 至 , 為 防 止 相 同 情 況 產 生 , 故 提 出 四 種 方 案 : 一 、 維 持 期 中 考 安 排 方 式 。 二 、 全 校 助 教 、 全 校 職 員 ( 組 員 、 專 員 、 輔 導 員 ) 皆 擔 任 監 考 。 以 上 兩 方 案 均 發 給 非 上 班 時 間 之 加 班 費 , 以 及 打 卡 時 段 若 逢 監 考 , 則 該 卡 免 打 。 三 、 以 專 任 助 教 每 人 11節 為 準 , 其 餘 節 次 由 人 事 室 建 議 人 員 ( 教 學 單 位 助 理 、 各 院 助 理 、 工 程 試 驗 組 、 軍 訓 室 、 體 育 室 、 教 育 發 展 中 心 ) 中 安 排 80人 , 每 人 監 考 6節 。 四 、 由 研 究 生 協 助 監 考 , 並 考 慮 發 給 監 考 費 用 。

會 中 一 開 始 討 論 此 提 案 時 , 便 將 四 種 方 案 中 的 第 一 項 與 第 三 項 , 以 欠 缺 公 平 性 而 不 列 入 討 論 , 教 品 會 執 行 秘 書 莊 淇 銘 表 示 贊 成 第 二 案 , 但 需 考 慮 公 平 性 , 即 不 分 教 學 、 行 政 ( 組 員 、 專 員 、 輔 導 員 等 ) 單 位 , 都 需 安 排 監 考 。 而 學 務 長 葛 煥 昭 也 表 示 認 同 第 二 案 , 不 過 , 他 認 為 教 務 處 在 考 試 期 間 是 最 繁 忙 的 單 位 , 因 此 不 應 該 再 安 排 教 務 處 的 人 員 監 考 。

對 於 第 四 案 , 教 務 處 也 提 出 說 明 : 由 於 逢 甲 大 學 以 及 輔 仁 大 學 也 有 研 究 生 擔 任 監 考 人 員 , 並 發 給 一 百 元 或 四 百 元 的 監 考 費 , 所 以 教 務 處 提 出 是 否 改 由 研 究 生 來 擔 任 監 考 的 工 作 , 並 且 也 發 給 一 百 元 的 監 考 費 用 。 會 中 也 有 多 位 委 員 表 示 贊 成 此 方 案 , 但 必 須 是 屬 非 強 迫 性 的 , 不 過 他 們 也 擔 心 到 時 自 願 擔 任 監 考 工 作 的 研 究 生 會 不 足 。 最 後 經 主 席 林 校 長 裁 示 , 以 及 全 體 與 會 委 員 同 意 , 通 過 實 施 第 二 個 方 案 。

NO.35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7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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