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試看你答對幾題:
1.(  )利用德國人的音樂編曲,不必徵求著
       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2.(  )到表演場所觀看表演時,不可隨便錄
       音或錄影。
3.(  )攝影展上,拿相機拍攝展示的作品,
       分贈給朋友,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4.(  )把CD裡的流行歌曲錄下來販售牟利,
       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5.(  )網路上供人下載的免費軟體,都不受
       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可以燒成大補帖
       光碟,再去賣給別人。
答案:1.(×) 2.(○) 3.(○) 4.(○)
      5.(×)
【第1題說明:我國於91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即負有對WTO全體會員國國民之著作,提供「國民待遇」之保護義務,即其國民之著作,在我國境內亦受我著作權法之保護。德國為WTO會員國之一,德國人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除有合於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同意或授權。】
【第5題說明:免費軟體只是授權利用人免費利用,但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並不表示權利人拋棄權利。】
                             
                
                     NO.726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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