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書函淡水校園報導】本學期期中考為16日至22日,而10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學大專院校甄試,將使用E館工學大樓,因此校內考試週安排同學至他館應試。本次期中考修習「中國語文能力表達」者應參加「中文能力測驗」,修習「資訊概論」者應參加「資訊能力測驗」;修習「英文(一)」者應參加「英文能力測驗(一)」;以上請依期中考試小表所安排之時間應試。修習「英文(二)」者應參加「英文能力測驗(二)」,另於期中考後第2週隨班舉行。
教務處提醒同學,應考時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並遵守考場規則。學生證遺失者,請於考前攜帶身分證及照片2張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補發;應考未帶證件者,請提前申請臨時學生證。
NO.855
| 更新時間:2012-04-09
| 點閱:1509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