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2-10-07

影印書籍觸犯著作權法

【記者洪慈勵報導】最近到影印店印書,可要小心了,將可能觸犯著作權法,動輒要好幾十萬元的罰金,甚至要吃官司。

剛開學不久,檢察官陪同台灣圖書國際交流協會,前往本校附近的影印店進行大搜查,北新路與水源街多家影印店,被查出違法影印書本論文,吃上官司。據被查的店家表示,檢調人員曾說下一波突擊搜查,可能連帶學生都要被罰。

北新路文苑影印店已經被罰三次,店員無奈表示很倒楣,而瑋捷影印店雖然沒有被罰,問到願不願意幫學生影印書本時,店長說:「不可能!」這種不定期的搜查,從上學期就開始,店家都人人自危,不敢犯法。

水源街上淡大影印社也是「受災戶」之一,老闆很無奈表示:「這本書1991年就絕版了,這個所卻在今年開這門課,老師派學生前來我這邊影印,否則根本沒有書可上。」這樣一查一抓,以書本量來罰,一本書都要被罰40萬以上不等,有的店家幾乎要被罰上百萬,而不接受罰款的店家,只好上法庭,接受法律制裁。

他也提到,多半會來印書的,幾乎都是研究生較多,他們雖然不願意,多半都是作熟客比較多,他說:「沒辦法,老師要用書,書都買不到,你要學生怎麼辦?有的人也真的是沒錢買書,不印他們也會苦苦哀求,這幾天我都為此要跟學生吵起來。」

對於影印書本,物理所高志坤說:「有時候參考資料都絕版了,急需用到,不印也不行。」而水環所李明修也說,如果影印店都不幫忙印了,到時候恐怕我們自己要去買影印機了。不過產經三呂泰源覺得,因為系上的課本對以後考試都有幫助,所以用買的比較好。電機四高國倉說,大家都知道這樣是違法,可是有些課本買來,老師也上不了幾頁,以後也用不到,大家都會想用影印。

對於把課本拆頁分段來印可鑽法律漏洞的做法,淡大影印店老闆提醒大家,不管是印幾頁,只要印都算是違法。本校生活輔導組組長常克仁更認為此風不可長,如果印來印去,以後就沒好書可念,也許連教授都不願意寫書了。

NO.51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3199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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