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聲大代誌 2016-01-10

財務處提醒補繳費

【記者陳照宇淡水校園報導】財務處期末提醒,未完成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後補繳費者,請儘速憑補繳單至出納組繳費(淡水校園B304、臺北校園D105、蘭陽校園CL312),遺失補繳單者,請先至財務處補開單。未完成補繳者,將無法辦理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預選課程及註冊作業、畢業生不得領取證書。詳情可洽財務處詢問,校內分機2067。

NO.990 | 更新時間:2016-01-10 | 點閱:1045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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