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因應高科技時代職場競爭趨勢,英文學系與教育科技學系合辦「英語教學與數位學習學分學程」,凡本校大學部二、三、四年級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修習。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最低修習總學分數為20學分,若教科系學生修習之總學分應內含6學分為教科系開設課程、14學分為英文系開設課程;若英文系學生修習之總學分應內含6學分為英文學系開設課程,15學分為教科學系開設課程;非屬該兩系之學生,得自採上述任一課程組合,但須修畢該課程組合之學分,方可取得核發本學分學程之學分證明資格。關於申請詳情請洽英文系、教科系。(文/本報訊)
NO.1036
| 更新時間: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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