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Q and A 2018-09-17

【智慧財產權Q&A】

◎著作權,試試看您能不能答對

1.( )利用德國人的音樂編曲,不必徵求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說明:我國於91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即負有對WTO全體會員國國民之著作,提供「國民待遇」之保護義務,即其國民之著作,在我國境內亦受我著作權法之保護。德國為WTO會員體之一,德國人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除有合於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同意或授權。】

2.( )我們到表演場所觀看表演時,不可隨便錄音或錄影。

3.( )到攝影展上,拿相機拍攝展示的作品,分贈給朋友,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答案:1.(X)2.(○)3.(○)

NO.1072 | 更新時間:2018-09-17 | 點閱:107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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