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律萍淡水校園報導】109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試將於110年1月11至17日舉行,日間部由教務處統一排考,進學班則由授課教師於考試週自行排考,或在原上課時間及教室上課,進行排考者,考試相關規定依授課教師規定辦理。考試時間(含扣考)相關訊息請至「校務行政資訊查詢系統」查詢,大學部(含進學班)學生如有考試請假,仍需依請假程序至學務系統辦理請假手續。
考試週期間桌椅已作調整並張貼座號,請勿任意搬動或撕掉座位號碼;考試時應佩戴口罩,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居留證等證件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應提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
教務處課務組提醒同學應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考試時不違規不作弊,一經查獲,一律依考場規則議處;考試鈴響後應立即入場,不得在試場外觀望、逗留;考試期間試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請勿在走廊高聲喧嘩,以免影響尚在考試的同學。
NO.1117 B
| 更新時間: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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