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1-04-23

下載MP3 違法行為仍應依法論處

【記者李光第報導】成大學生下載MP3遭檢警搜索的事件引起各界爭議,許多同學不禁想到,如果類似情形發生在本校,學校會如何處理?對此生輔組長常克仁表明本校立場:學校並無治外法權,違法行為仍應依法律規定論處,但基於校園自主之立場,會要求檢察單位事先知會本校,並經本校校長同意且有本校相關人員陪同,方可在校園內進行搜索。

常克仁也指出,本校為了規範使用網路可能產生的許多問題,去年元月即通過「淡江大學網路使用管理辦法」,在辦法中的第四條第四款即規定:「防止利用網路資源從事損害團體及侵害個人合法權益之行為。」過去也曾因這項辦法對許多架設MP3網站的同學記以申誡處分,常克仁強調,如果類似事件發生在本校,可經由學校的獎懲委員會自行處理,尚不至於需要檢警單位來搜索。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重演,教育部於上週四邀集大專院校代表共組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宣導組織,要求對大專院校校內網站,電腦教室及宿舍電腦進行清查,並且於一個月內提出清查報告,希望能夠建立起校園內網路資訊使用的自律規範,建立學校與業者的互信,並維護校園自主權。而教育次部長范巽綠也於日前表示,檢調單位未來不會再突然進入校園搜索,類似這次的事件將不會再發生。

這次事件的另一個爭議的焦點在於:下載MP3究竟屬於違法行為?還是在現行法令中是無法可管的行為?根據著作權法五十一條「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這一條規範有許多模糊地帶,法界人士提醒,下載MP3的動機及數量都將成為是否違法的關鍵,值得同學注意。

本校同學對此事件反應熱烈,大多都對成大同學抱以同情的態度。大傳三城國斌表示,「成大這些學生真倒楣,成為殺雞儆猴的犧牲品。」企管四黃怡真則認為「學生下載MP3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拿學生開刀有點像用大砲打小鳥,難道沒有更重要的違法事件要查嗎?」不過,這次事件仍然使得許多同學人心惶惶,俄文一周虹儀表示「以後會更加注意與網路相關的法律問題,以免自己也成為引起全國爭議的對象。」

NO.466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3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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