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達成本校2050淨零碳排目標,鼓勵教職同仁踴躍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同時更有效管理校園停車空間,並活用停車空檔時段開放訪客臨時停車增加學校收入,本校112學年度起將優化校園車牌辨識系統,並採取停車收費措施,淡水校園、台北校園及蘭陽校園同步實施,停車證依「一人一證」原則開放申請,舊停車證可沿用至8月31日。
總務處事務整備組組長梁清華說明,收費將採「辦證」及「臨停」2種方式,「辦證」依原申請方式辧理,惟須完成繳費後始得核發通行證;汽車收費標準方面,一級主管以上2,000元/學期(提供專用停車位)、專任教職員工(含約聘)與進學班/在職專班學生1,500元/學期、兼任教師或社團指導老師500元/學期、與學校簽約之施工廠商、福利業務廠商、育成中心進駐企業等合作伙伴4,000元/學期;機車為200元/學期,不開放臨停;學生機車則依原規劃,可停放五虎崗及大忠街機車停車場,兩停車場均增設車輛辨識管理系統,欲使用者須申請登記並完成繳費(大忠街機車停車場免收費)。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分機2155葉小姐及3599鄒先生。
此外,總務處近日也不定期於上下班時段安排警衛同仁,手持測速設備對出入校車輛進行測速,藉以提醒教職同仁注意行車速度,總務長蕭瑞祥特別提醒,目前正積極規劃校園行車限速科技執法相關事宜,「校園安全須靠大家共同遵守規則並養成限速習慣,才能建立更安心的校園移動環境,落實校園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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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67
| 更新時間: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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