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試4月15日至21日舉行,相關規定依授課教師規定辦理。儘管不停課統一排考,學生們仍於圖書館內埋頭溫書或努力為報告奮戰。
課務組提醒,考試時應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請提前至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試前應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經查獲違反者一律依考場規則議處;考試鈴響後應立即入場,不得在試場外觀望、逗留;考試期間試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請勿在走廊高聲喧嘩,以免影響尚在考試的同學。考試請假需依學務處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核准後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補考。(文、圖/鄧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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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81 A
| 更新時間: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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