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7-18週(113年6月11日至6月23日)為教師評量教學週/期末評量週:行事曆第18週教師彈性教學週,與第17週合併為期末評量週。授課教師可照常上課或施行多元評量,除原有之線上或紙本測驗,可以口試、上台報告、實作、表演、展演、鑑賞、同儕互評、學生自評等方式進行。
如安排考試,考試時間等特殊相關規定則依教師規定辦理,學生如有考試請假,仍需依請假程序至學務系統辦理請假手續。考試時應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居留證等證件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應提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扣考訊息請於考前10天至【校務行政資訊查詢系統】查詢。
教務處課務組提醒,學生考前應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考試時不違規不作弊,一經查獲,一律依考場規則議處;考試鈴響後應立即入場,不得在試場外觀望、逗留;考試期間試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請勿在走廊高聲喧嘩,以免影響尚在考試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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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85
| 更新時間: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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