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將於二十七日(週三)由系、所轉發同學,因繳費期間正值寒假,無法補發繳費單,請同學妥善保管,並於規定時間至銀行繳費,以利電話註冊查詢。
為配合教務處電話註冊查詢,日、夜延畢生和研究所在職專班註冊繳費單暫收六學分,及二技在職專班註冊繳費單暫收十二學分,請收到繳費單後先至銀行繳費,即可電話註冊查詢;有關補退費俟加退選學分數確定後,再行辦理。
繳費及可電話註冊查詢時間請參閱教務處選課手冊,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及課程表。
NO.456
| 更新時間: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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