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1999-10-11

圖 館 自 習 講 義 失 竊

【 記 者 蘇 南 安 報 導 】 圖 書 館 竊 案 頻 傳 , 請 同 學 多 加 小 心 。

俄 文 系 四 年 級 陳 穎 亭 於 上 週 三 ( 六 日 ) 至 圖 書 館 四 樓 看 書 , 途 中 離 席 , 回 座 位 之 後 , 發 覺 自 己 置 於 桌 上 的 三 本 筆 記 及 二 份 講 義 卻 不 翼 而 飛 。 她 已 在 bbs上 刊 登 失 物 啟 事 , 並 報 告 教 官 室 備 案 , 她 警 告 竊 賊 , 務 必 於 十 三 日 ( 週 三 ) 下 午 五 時 前 , 將 失 物 歸 還 至 總 圖 三 樓 服 務 臺 或 教 官 室 , 否 則 必 循 法 律 途 徑 處 理 。

陳 穎 亭 說 , 當 天 她 於 中 午 十 二 時 離 席 , 等 到 下 午 三 時 五 十 分 回 到 座 位 時 , 原 本 放 在 桌 上 。 高 點 研 究 所 經 濟 及 統 計 筆 記 和 講 義 卻 不 見 蹤 跡 , 她 的 直 覺 反 應 「 是 不 是 圖 書 館 人 員 收 走 了 ? 」 隨 即 至 總 圖 服 務 臺 詢 問 , 服 務 臺 管 理 員 向 她 表 示 , 總 圖 只 在 閉 館 的 時 候 , 巡 視 並 清 理 桌 上 物 品 , 所 以 不 可 能 是 總 圖 人 員 收 走 。

她 心 急 的 走 到 二 樓 推 廣 組 詢 問 , 有 無 監 控 錄 影 帶 可 供 查 詢 。 推 廣 組 人 員 熱 心 的 幫 忙 處 理 事 情 , 並 告 訴 她 至 五 樓 閱 覽 室 播 放 影 帶 , 不 多 久 , 發 現 竊 賊 是 坐 在 她 隔 桌 斜 對 面 的 一 個 女 生 , 收 拾 完 東 西 之 後 , 梳 梳 頭 髮 , 從 容 起 身 , 左 顧 右 盼 猶 豫 後 , 拿 走 不 屬 於 她 的 東 西 。

陳 穎 亭 表 示 , 她 馬 上 到 二 樓 推 廣 組 請 服 務 人 員 , 保 留 錄 影 帶 以 作 為 物 證 。 然 後 上 bbs貼 公 告 , 警 告 該 生 於 十 三 日 ( 週 三 ) 下 午 五 時 前 , 速 至 總 圖 三 樓 或 教 官 室 歸 還 失 物 , 否 則 將 依 法 辦 理 。

最 後 , 陳 穎 亭 說 , 這 件 事 情 嚴 重 顯 露 出 該 生 缺 乏 自 律 心 及 道 德 心 , 也 希 望 以 後 不 要 再 發 生 這 種 事 情 。

NO.411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975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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