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 1999-05-31

欲 申 請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 又 訊 】 課 指 組 表 示 , 欲 申 請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 八 十 八 學 年 度 大 專 院 校 社 團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計 劃 」 經 費 的 社 團 , 請 於 六 月 三 十 日 前 提 出 計 劃 書 至 B402室 課 指 組 。

通 過 該 項 計 劃 審 核 的 社 團 必 須 與 中 小 學 社 團 建 立 為 期 一 年 的 合 作 關 係 , 且 每 學 期 規 劃 六 次 以 上 的 活 動 。 每 一 計 劃 教 育 部 酌 予 部 分 補 助 活 動 經 費 , 補 助 額 度 最 高 以 三 萬 元 為 限 。 每 個 大 專 院 校 最 多 以 十 二 個 合 作 計 劃 為 限 。 去 年 本 校 有 十 個 社 團 獲 得 該 項 補 助 , 其 中 口 琴 社 、 管 樂 社 拿 到 最 高 金 額 三 萬 元 。

NO.403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895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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