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1997-09-29

本 報 徵 文 字 、 攝 影 記 者

△ 文 字 記 者 : 文 筆 流 暢 、 諳 中 文 輸 入 , 對 新 聞 採 訪 工 作 有 濃 厚 興 趣 之 一 、 二 、 三 年 級 或 研 究 生 同 學 。

△ 攝 影 記 者 : 具 攝 影 、 電 腦 基 礎 , 能 配 合 新 聞 採 訪 任 務 之 同 學 。

△ 自 即 日 起 至 十 月 九 日 止 , 攜 帶 一 吋 半 身 照 片 至 商 館 大 樓 423室 淡 江 時 報 社 報 名 , 攝 影 記 者 請 攜 帶 作 品 前 來 , 擇 日 甄 試 。

NO.34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03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社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040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04-30 20:08:42
  • 線上人數:1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