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5-04-06

垃圾未分類將開罰 本校嚴陣以待

【記者婁瑋琳報導】由於自明年1月1日起,台北縣將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民眾若未先自行區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不僅不准傾倒,還會面臨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總務處表示,本校將於今年制定嚴格的規定,並持續做好資源回收,希望同學能夠養成隨手垃圾分類的好習慣。

本校環安中心組員黃順興表示,同學或各單位辦公室有較大型的資源回收品,例如電腦主機、電器、相關的廢棄資訊用品等,可交由環安中心、營繕組、系辦公室處理,而回收廚餘方面,本校松濤館一直都有進行將廚餘統一放置大鐵桶內,一併回收,將來本校也會漸進實施廚餘回收的工作,例如:開大型會議訂購的便當,使用完後要一併丟置松濤館的廚餘回收桶,或者請訂購便當的廠商回收。

本校處理垃圾的員工反映,校內每棟大樓內都設有一般垃圾、可回收垃圾的垃圾箱,但同學並未將垃圾放置於正確的分類垃圾箱,希望同學看清楚分類後再丟棄,讓他們方便處理。

黃順興表示:「今年學校會更嚴格推動資源回收,希望全校師生能夠一起努力配合。」而本校慈青社和大地環保工作團對於推行垃圾回收十分積極,慈青社副社長許瑋凌表示:「慈青社每個月都會到附近的正德國中幫忙資源回收,回收的物品也都會連絡廠商處理。」大地環保工作團公關長蔡燿州則是以宣導回收廢電池為主,他表示:「因為大家都會忽略隨意丟廢電時的危險性,因此宣導回收廢電池,希望大家都能有資源回收的觀念。」

NO.603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87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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