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怡雯淡水校園報導】本校為聘任優良師資,自107學年度起,除了新聘專任教授、副教授之外,新聘專任助理教授和專任講師均以「約聘專任教師」聘任。人力資源處人資長林宜男表示,「約聘專任教師的授課時數、薪資待遇比照編制內同等級專任教師。」
對於外界近期質疑大專校院濫用約聘專案教師一事,林宜男說,107學年度新聘教師中13位為約聘專任教師,4位為專任教師,完全沒有「專案教師」。本校約聘專任教師除了在聘任第一年有具體事實達不適任者,不再發聘外,聘任第二年依「淡江大學教師評鑑分項評分準則表」辦理教師評鑑,其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3項皆達70分,且經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得轉任為編制內專任教師。轉任後的敘薪及升等,均採計約聘期間的年資。
約聘專任教師和編制內專任教師的續聘標準不同之處在於,專任教師在「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3項平均總分達70分即可通過,約聘專任教師則須3項皆達70分。林宜男解釋,此目的是希望藉此提升新進教師的研究積極度和教學品質,也為學生篩選出最優良的師資,延續本校良好教學風氣。
NO.1074
| 更新時間: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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