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 2001-08-07

音樂淡江  鄭龍水

民國48年生於高雄茄萣頂漁村、56年入茄萣國小就讀學習點字、61年入茄萣國中就讀,輔導老師王福生、65年國中畢業參加甄試入台南二中就讀、68年參加甄試入淡江大學就讀,組織茄萣之音合唱團、73年大學畢業,返回台南任職台南市立圖書館、77年返回台北,創辦迴聲雜誌、78年籌辦愛盲文教基金會、79年愛盲文教基金會正式成立、83年代表新黨參加台北市議員選舉、84年出任新黨不分區立委,是世界第一位視障國會議員、87年連任第四屆立法委員

我的眼睛雖然不方便,心理卻一點也不灰暗,雖然人生中面臨比別人更多的困難與險阻,我卻從未放棄勇氣與希望,我依著樂觀進取的天性,追逐夢想,走入彩虹高掛的天際,幾經努力,現在是世界上第一位視障國會議員。細數過往,我能如此勇敢走過四十餘年的歲月,音樂是我一生中極重要的支柱,而淡江四年的音樂學習歷程中的點點滴滴更影響我甚鉅。我想,不論我今日的成就如何,都放不了那一千多個隨音樂流轉的日子。

一九六八年的夏末,我經過聯考的洗禮,好不容易成為淡大新生,開學前在母親與師母的陪伴下,風塵僕僕來到黃昏時分的淡水車站,當天前來迎接我們的是「啟明社」學長姐。陪著學長姐走上克難坡,我終於踏上淡江的頂點,內心雀躍不已,也展開我音樂淡江的四年。

上大學和上高中不一樣。對於大學,我多了一絲憧憬,這一絲源於自小音符給我的吸引,於是大一我便加入了合唱團。我經常往團裡跑,在團體裡我常常演奏一首台語歌「補破網」,一面帶給大家歡唱,一面稍稍滿足自己對家鄉的想念。日積月累,我的琴藝與好嗓子闖出一點名氣,因此各種晚會與活動表演的邀約讓我應接不暇。雖然忙碌,不過為大家演奏、演唱讓我非常愉快,音樂已是我人際溝通上的重要橋樑了。

時光荏苒,七十二年的夏天,我偶然思及在淡江已經生活了近四年,回想四年前第一次走上克難坡的經驗,回想四年來的點點滴滴,都是如此熟悉。而四年來取之於淡江者眾,回饋者少,我想不能這樣揮一揮衣袖,就算了事。於是,在畢業前抱著一股雄心壯志,統合了學校裡八個音樂性社團,成立了「愛樂社」,一個純欣賞的音樂性社團。在「愛樂社」正式運作之前,由這八個團體輪流主辦露天音樂會,大規模推廣學校裡的音樂風氣,一時之間備受矚目。另外,我更募款編印一本音樂性的刊物「簧塔」。

這本刊物取名「簧塔」,係因「簧」就是竹子,竹子在中國文化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無論在詩詞、繪畫、音樂或日常生活中,都離不開竹子。我想竹子代表了平凡,但也代表了脫俗,它不是遙不可及的,也不是少數人的專利。而「塔」,讓人站得高,望得遠,然在一步步爬上塔頂的過程,也就是一趟心靈洗滌的過程,到了「簧塔」的頂端,也許就更能接近最美的音樂—大自然的聲音。「簧塔」在大夥的努力與學校活動組師長的熱心支持下,順利推出。於是七十二年的仲夏,我在淡江留下有史以來的第一本音樂性刊物。接下來,便是向學校申請成立「愛樂社」了。前面的過程都很順利,沒想到,到了訓導處這一關卻卡住了。我多次拿著手杖,進出訓導處,卻一直得不到下文。我搞不懂為什麼,只好親自找上訓導長。

「學校已經有很多音樂社團了,沒有必要再多一個。」訓導長冷冷的說。「這是不一樣的,」我急著解釋:「現在這些音樂社團都偏重在樂器的練習,而……」

「有什麼不一樣?」訓導長打斷我的話說:「一樣搞活動,不唸書!」

「唸書當然重要,可是欣賞音樂也很重要……」我委婉的說,沒想到話還沒說完,又被打斷了。

「鄭龍水!」訓導長故意說得很慢,口氣裡透著一股不可違抗的威嚴:「你是一個盲生,又快畢業了,為什麼不安份一點,還要搞什麼社團?」

聽到這些話,我再也無法抑制我憤怒,伸手往訓導長的桌子一拍:「沒錯,我是盲生,但有哪一條校規規定,盲生不准辦社團?我自己都不怕麻煩,你怕什麼?難道……」

訓導長也大拍桌子:「鄭龍水!你是什麼態度?」

我本來想再理論,但訓導長已經下逐客令:「你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要不是你已經快畢業了……」

我轉身便走,訓導長聲音越飄越遠,像一團聽不清楚的囈語。此時此刻,我知道「愛樂社」已經結束了,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雖然學弟妹們會繼續爭取,但除非有奇蹟出現,除非訓導長換人,否則「愛樂社」將永遠躺在夢想的垃圾場中。

這件事給我很大的震撼,在淡江的最後一年,竟留下這種無法磨滅的記憶。當時我便發現,縱使「愛樂社」的社團宗旨很好,且未違反任何規定,但都會因為訓導長個人的主觀意見與看法,而使「愛樂社」莫名其妙的被判死刑,更不可思議的是,居然沒有任何的申訴管道,任何辦法來挽回!現在想想,發現一個人的偏執很可怕,這種偏執總讓一個人看不清自己的無知。想必,訓導長是一個很痛恨音樂的人吧!

音樂是我的第二生命,現在在立法院,在公開場合,在各種典禮,在各種年輕人聚集的場合等,我偶爾都會來場臨時的即興表演,我表演不是愛現,而是因我始終深信,音樂能和緩氣氛,並帶來歡樂,在上述的場合來點音樂調劑是最好不過。而淡江大四這年發生的「愛樂社事件」,讓我更認清在這社會上,還有更多這類強勢者隨隨便便就剝奪弱勢者應有的權益,而受害的弱勢者卻求助無門的悲劇。因此,我從政六年來,乃堅持作為弱勢族群,例如:殘障團體與勞工的代言人,極力避免類似悲劇重複上演。我相信這世界尚有正義公理,只是需要有人敢站出來而已。

NO.474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367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社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040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04-20 13:16:15
  • 線上人數: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