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1-05-14

初次違反禁菸規則 記申誡一次

【記者趙浩均】原本本校的禁菸規則為違反禁菸者,處以勞動服務為懲戒,但近來在校務行政板bbs上有同學反映,有許多同學亂丟菸蒂,造成校園髒亂,並質疑學校取締的決心。因此環保委員會決議,將罰則改為初犯者記申誡一次,再犯將把姓名公佈在淡江時報上,以改善本校的吸菸風氣。

本校現為室內禁菸,包括各大樓的門口處,目前只有商管大樓設有吸菸區,其餘大樓皆屬於禁菸大樓。屆時將由環保委員會遴薦教職員工生,組成禁菸稽查小組來執行此規則。

NO.469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968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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