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學院因應跨領域人才需求的增加,培養學生具備觀光及經貿專業,新設立國際事務學院觀光經貿全英語學分學程,由國際事務學院國際觀光管理學系全英語學士班(以下簡稱觀光系)與全球政治經濟學系全英語學士班(以下簡稱政經系)共同辦理,觀光系主辦。
本學程修業最低總學分數為20學分,含核心課程10學分,選修課程10學分。核心課程之各領域課程如超過承認學分數,仍以承認學分數計。課程採全英語授課。學生修習學程科目總學分數中,應至少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輔系及雙主修或其他學位之必修科目。
學生得依學校規定延長修業年限,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對學程有興趣、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者,均可申請修習;招生名額無限制。
申請者須於每學期開學後至加退選結束前,填妥修習申請表,並檢附學生證影本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送交觀光系辦公室審查。學生須依學校規定之時間內完成選課,修畢本學程規定之最低應修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申請學分學程前如已修習本學程所開設之科目,亦可列入審查),得檢附學分證明書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正本,向觀光系系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由教務處核發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學院觀光經貿全英語學分學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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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41 B
| 更新時間: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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