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試將於6月12至18日舉行,大學日間學制由教務處統一排考,進學班則由授課教師於考試週在原上課時間及教室舉行考試或上課,如安排考試,考試時間等特殊相關規定則依教師規定辦理。考試時間(含扣考)相關訊息請至「校務行政資訊查詢系統」查詢,大學部(含進學班)學生如有考試請假,仍需依請假程序至學務系統辦理請假手續。
考試週期間桌椅已作調整並張貼座號,請勿任意搬動或撕掉座位號碼;考試時,校園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居留證等證件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應提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
教務處課務組提醒同學應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考試時不違規不作弊,一經查獲,一律依考場規則議處;考試鈴響後應立即入場,不得在試場外觀望、逗留;考試期間試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請勿在走廊高聲喧嘩,以免影響尚在考試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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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65
| 更新時間: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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