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晨維淡水校園報導】教師教學發展中心3月11日中午12時,在I501舉辦教學研究講座,邀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助理教授章忠信,以「當學術倫理遇見生成式AI」為題,探討在生成式AI時代,學術倫理所面臨的種種新問題,吸引逾50位教師到場聆聽。
「AI是人所創作出來的『智慧成果』,而不是人所創作出來的智慧。」章忠信指出,AI的運作方式主要依賴記憶、學習與演算既有資料,來生成文字、圖像或影音內容給使用者,但AI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資訊正確度不可靠,當中包括精確性不足、不合邏輯、捏造錯誤資訊等問題。
章忠信接著以智慧財產權、著作的人格權與財產權等法律概念,說明AI帶來的倫理問題。「學術倫理的最高原則是透明」,他引用國科會對學術倫理的聲明,「基本原則為誠實、負責、公正,只有在此基礎上,學術研究才能合宜有效進行,並獲得社會的信賴與支持。」他進一步說明,生成式AI並非人類,若直接轉貼AI生成的內容,假裝為自己所寫,那就是「造假」行為,不符合學術倫理。
章忠信另舉例2014年「猴子自拍照著作權爭議」,即使猴子按下快門拍攝照片,仍然不符合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同理,AI不是自然人,由其獨立生成的內容,原則上不享有著作權,但如果AI僅作為輔助工具,由創作者本人投入創意,並標註部分內容為AI發想,則該作品仍可受著作權保護,且著作權應歸屬於該創作者,AI不列入共同著作人。
最後章忠信強調,只有人類的智慧成果才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學術倫理的基本原則不會因科技進步而改變,「透明性」仍是學術誠信的核心。生成式AI只是一種技術,「我們應該善用技術、了解技術,而不是濫用技術。」同時,他也提醒學者與研究者應秉持「役物,而不役於物」的態度,在使用AI技術時保持主動權,避免過度依賴。
教設系特聘教授潘慧玲表示,AI學術倫理是當前學界廣泛關注的議題,從這場演講,讓她對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建立起「AI不是人類」的觀念,因此AI透過演算法來生成內容並非真正的創作,不受著作權法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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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08
| 更新時間:20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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