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25-12-19

性平實務座談 提醒如何從日常中防範

【林品瑜淡水校園報導】為提升教職員生對性別平等實務的理解與應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2月12日上午10時在Q306舉辦「性平,從日常實踐」講座,由性平會承辦人林薏婷主講,透過實際案例介紹性別平等的核心概念,以及校園性平事件處理程序,MSTeams線上同步。吸引約60名教職員生參與。

林薏婷首先介紹臺灣性別平等的3項主要法律,包括《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逐一說明其適用範圍、主管機關及近期修法重點。她指出,性平法主要適用於校園場域,只要事件一方為學生即適用該法,且無時效限制,即使事隔多年仍可進行調查。若牽涉教師與學生的親密關係,亦可能構成「教師違反專業倫理」,將由教育部直接處理。

接著,林薏婷將身體自主權分成積極同意(Only Yes Means Yes)、界限意識(Boundaries)、求助與拒絕(Speak up)三大核心重點。她強調玩笑、性別刻板語言或帶有暗示性的言語,同樣屬於身體界限的一部分,應避免造成他人不適,鼓勵學生在遭遇相關情況時,應勇於表達拒絕,積極向可信任的師長或專責單位尋求協助。

此外,林薏婷引用勞動部及教育部統計數據指出,無論在職場或校園,性騷擾案件仍呈現上升趨勢,校園性平事件中以國中同儕間的案件數最多,類型多半為言語騷擾、黃色笑話等敵意式性騷擾。她也提到,近3年受「Me Too」運動影響,逐漸提升社會對性騷擾、性暴力及性別平等的意識,其中以散播私密影像、網路言語騷擾等數位性別暴力最為普遍。

針對校園性平事件的處理機制,林薏婷強調,教職員生性平事件皆採「程序先行」原則,只要知悉疑似性平事件,應於24小時內向校安中心通報,並由性平會依程序啟動調查,諮輔中心協助關懷輔導,生活輔導組提供法律諮詢管道與資源。她也提醒,若未依程序辦理,即便性騷擾行為屬實,仍可能因此導致案件退回重查。

林薏婷透過互動方式解析多起案件與審查結果,例如每日傳送早安圖,雖非色情內容,但因當事人感到困擾,最終仍被認定為網路騷擾;高中教師對學生說出涉及個人隱私的不當言語,因影響多位學生,經調查後判定為性騷擾。另外,她亦舉出多項易混淆案例,包括前任伴侶長期以電話及網路留言辱罵現任伴侶,因針對特定對象反覆行為,而構成跟蹤騷擾法;師生戀涉及親密行為或索取裸照,因身分權力不對等,將以更嚴重的教師違反專業倫理處置。

在最後討論環節中,有與會教授提出假設性問題,例如學生向教師分享含有露骨內容的對話,但學生本人未感不適,教師是否仍需違背學生的意願進行通報?林薏婷表示,只要知悉不當內容,都應先行通報,「通報並非定罪,而是啟動保護機制的重要步驟」,且通報內容皆屬保密,不會違反個資規範,若學生日後改變想法,先前的校安通報紀錄亦可作為追溯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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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導連結 #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優質教育 #SDG5性別平等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NO.1236 | 更新時間:2025-12-22 | 點閱:132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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