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意角逐第16屆淡江品質獎,爭取品質卓越獎的單位請加快腳步!10月8日前將「淡江品質獎申請表」1份送達品保處,11月18日前繳交「第15屆淡江品質獎申請報告書」1式10份並傳送電子檔,以利初審辦理。詳細內容可詳品保處網頁(網址: http://www.qa.tku.edu.tw/main.php ),或洽品保處專員陳芝仙,校內分機2412。
本校為促使有效推行全面品質管理(TQM),自 95 學年起特設置「淡江品質獎」訂定「淡江品質獎實施規則」,第 15 屆起將「數位轉型」、「永續發展」整合到淡江品質獎八大構面進行評審,獎勵從事對淡江大學全面品質管理具有卓越績效之單位。獲獎單位可獲頒獎勵金,獲得「品質卓越獎」之單位,最高頒予 15 萬元及獎座一座,獲得「品質績優獎」之單位最高頒予 5 萬元及獎牌一面,並刊登於淡江時報,安排於歲末聯歡會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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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60
| 更新時間: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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