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 者 林 家 偉 報 導 】 本 校 夜 土 木 三 曾 樹 城 因 涉 及 數 起 強 暴 案 , 上 週 四 已 遭 警 方 逮 捕 , 此 案 件 凸 顯 了 同 學 在 心 理 輔 導 及 校 園 周 遭 安 全 的 問 題 。 生 輔 組 表 示 , 將 儘 速 召 開 獎 懲 委 員 會 , 依 其 犯 行 , 應 受 到 開 除 學 籍 處 分 。
曾 樹 城 是 於 七 十 九 年 入 學 , 後 於 八 十 二 年 因 二 分 之 一 不 及 格 被 退 學 , 停 頓 了 五 年 之 後 , 始 於 去 年 插 班 復 學 , 這 期 間 均 居 住 在 淡 水 。
軍 訓 室 李 金 南 教 官 呼 籲 住 宿 校 外 的 同 學 , 一 定 要 小 心 注 意 安 全 , 包 括 租 屋 處 應 有 鐵 門 鐵 窗 等 設 備 , 並 養 成 隨 手 關 的 習 慣 , 本 校 租 賃 服 務 中 心 願 協 助 同 學 向 房 東 說 明 。
學 輔 組 組 長 胡 延 薇 表 示 , 對 於 被 害 的 同 學 方 面 , 不 要 給 自 己 太 大 的 壓 力 , 這 是 因 為 犯 罪 人 無 法 克 制 自 己 的 欲 望 而 導 致 的 結 果 , 不 要 責 怪 自 己 , 甚 至 自 我 傷 害 。
胡 延 薇 說 , 即 使 沒 有 勇 氣 報 警 , 也 請 找 學 輔 組 協 助 , 除 了 保 障 同 學 的 隱 私 外 , 透 過 專 業 輔 導 幫 助 自 己 作 心 理 重 建 。
NO.401
| 更新時間: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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