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25-05-19

評點制講座暨關懷座談 帶你掌握留臺工作定居要點

【藍心妤、侯逸蓁台北校園報導】國際暨兩岸事務處5月9日下午2時,在台北校園D206舉辦「2025年雙北港澳生畢業留臺評點制講座暨關懷港澳人士居留定居座談會」,本校國際事務副校長陳小雀、大陸委員會港澳蒙藏處處長盧長水、金鷹校友,台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榮譽會長麥業成,以及陸委會、勞動部,與移民署等相關單位代表皆到場,解析評點制與定居政策,協助現場約130位港澳人士掌握規則,在制度與實務層面做好準備。

陳小雀表示臺灣的高等教育品質優良,社會友善且多元,擁有豐富的就業機會,各界也十分積極培才留才,她誠摯邀請來自港澳的學生能留臺發展,共同為臺灣注入更多創意與活力;盧長水提到,政府非常歡迎港澳人士來臺發展,但因為近年兩岸情勢變化快速,為降低各界擔憂,同時守護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生活方式與共同家園,未來港澳居民的居留定居制度將增設「長期居留」規定,以增加觀察期並平衡各類別人士的居留條件。

勞動部代表首先講解「評點制」的規定及注意事項,提及留臺工作的基本三要件:符合外國專業人士工作類別、雇主符合聘僱外國人資格,以及僑生需在臺取得副學士以上學歷,並且經勞動部審核評點結果累計點數滿70點以上,評點項目分別為學歷、聘僱薪資、工作與實習經驗等八項。勞動部也提醒,未經許可在臺工作的外籍人士,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可能被勒令出境,三年內不得再申請工作許可。

活動同時邀請麥業成分享自身經驗,他鼓勵學弟妹在學期間積極培養專業與語言能力,熟悉臺灣職場文化,並提醒若以定居為目標,連續五年工作不得中斷,如遇轉職或遭解雇,須主動向移民署報備,並申請「覓職期」以更換居留證,確保居留資格不中斷。

移民署代表針對居留與定居規定進一步說明,港澳畢業生可申請留臺覓職或工作居留,逾期居留會有不同金額的罰鍰及管制入國,且可能影響未來再次申請居留、工作、定居等資格。經濟部代表簡要介紹港澳居民來臺投資的規定,以及投資居留、定居需要符合的持續經營及僱用臺籍員工等條件。活動最後安排Q&A環節,解答大家對留臺工作或定居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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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16 | 更新時間:2025-05-19 | 點閱:4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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