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校校長葛煥昭將於7月31日任期屆滿,董事會依據「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校長遴選辦法」規定,受理全校學術、行政單位、校友會推薦第十四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已於4月29日核定成立第十四任校長遴選委員會;5月8日舉行遴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後正式公告,自5月12日至6月1日下午5時止,於上班時間內受理校長候選人推薦。
遴選委員會8位代表分別為,董事代表兼召集人,董事李述德;社會公正人士,靜宜大學校長林思伶;教師代表4人:周德良、莊程豪、毛莉雯、何佳玲;行政人員代表楊宗川;校友代表,中華民國淡江大學校友總會總會長莊子華。
遴選委員會分二階段篩選校長候選人,第一階段:由遴選委員會依規定審查候選人之資格,確定參與第二階段之人選;第二階段:由遴選委員會依適正程序進行篩選。
第一次遴選委員會議5月8日下午3時在台北校園405會議室召開,會中,依據本校校長遴選辦法規定,規範候選人資格及產生方式。校長候選人可由本校董事推薦,或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20人以上聯名推薦,但推薦人不得重複推薦;依迴避原則,兼本校行政職務或任遴選委員者,不宜參與聯名推薦。
第二次遴選委員會議,將選出候選人2至3人,陳報董事會推薦名單。召集人李述德表示,將秉持大學法精神及本校優良校風,審慎進行為校薦舉人才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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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50
| 更新時間: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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