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23-11-26

環安中心在職訓練 談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與責任

【潘劭愷淡水校園報導】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11月20日上午9時,在守謙國際會議廳舉辦在職訓練,邀請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蔡菘萍,以「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與責任」為題,說明「職場暴力」的定義與態樣,以及預防與改正措施,MS Teams同步連線,逾130教職同仁參與。

蔡菘萍首先說明,職場不法侵害係「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接著提到「職場霸凌」專指發生於「權力不對等」的社會關係,即加害者與被害者處於「上對下」的關係,「職場暴力」除了上司對下屬的欺凌之外,也可能來自權力對等的同事,或來自顧客、客戶、照顧對象以及陌生人。

組織內部常見的職場行為態樣,蔡菘萍指出包括「肢體攻擊」、「精神攻擊」、「斷絕人際關係」、「要求過高或過低」、「隱私侵害」等,並歸納我國法院相關判例,職場霸凌須符合「需有敵意行為」、「持續性非偶發」及「造成被害人身體或心理上損害」三要件。接著透過法院判例,逐一針對「肢體暴力」、「言語暴力」、「心理暴力」及「性騷擾」等四項行為進行解說,同時提到受害者如何舉證及相關單位如何調查,以及行為人及公司應負的相關法律責任。

至於公司該如何預防並改正職場暴力?蔡菘萍透過相關法律規範、流程圖進行說明,提醒須落實「辨識及評估危害」、「配置適當作業場所」、「按工作性質適當調整人力」、「建構組織行為規範」、「危險認知及緊急處理之教育」、「事件處理程序之建立」及「制度落實與評核」等措施,方能有效預防。

承辦人環安中心陳玥合也提醒,本校為保障所有同仁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校工作者間或學生、家長、外賓及陌生人對本校工作者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若遇相關情事,得依「淡江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向校內提出申訴通報,維護自己的權益。(網址:http://environment.tku.edu.tw/news/news.php?Sn=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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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導連結 #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優質教育 #SDG5性別平等 #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SDG10減少不平等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NO.1174 A | 更新時間:2023-11-27 | 點閱:47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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