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2026-06-11

第95次校務會議 葛校長回顧8年任期 感謝全校共創成果

【林品瑜淡水校園報導】第95次校務會議6月5日下午2時10分,在守謙國際會議中心有蓮國際會議廳舉行,由校長葛煥昭主持,學術副校長許輝煌、行政副校長林俊宏、國際事務副校長陳小雀、校內各一、二級學術單位主管、教師、職員與學生代表等人出席。會前頒發「第14屆系所發展獎勵」,由葛校長頒發獎牌與新臺幣5萬元獎金予獲獎系所,化學學系、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及人工智慧學系。

葛校長致詞時表示,本次是他任內最後一次主持校務會議,回顧8年校長任期,他認為淡江大學始終在穩定中持續發展,無論在財務經營、校務推動或教學創新皆有良好成果,不僅本校教師將AI融入課程設計與教學,行政單位亦廣泛運用AI工具提升工作效率,在全國大學中具領先地位。學校亦取得「AI+SDGs=∞」與「ESG+AI=∞」兩項校務發展願景註冊商標,與台灣微軟及遠傳電信攜手推動的「全雲端智慧校園」也已邁向3.0發展階段。

此外,本校招生表現相當亮眼,已連續兩年創下註冊率新高,辦學成果獲得學生與家長肯定。葛校長特別感謝全體教職員工生8年來的支持,讓校務治理得以順利推動。他表示,透過親自參加班代表座談、社團座談及各項學生活動,看見淡江學生具備熱忱與想法,提出許多具建設性的意見,學校也皆盡力回應與處理。

會中通過本校「115學年度預算」草案、「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內部控制制度手冊」修正案、「淡江大學系所發展獎勵辦法」廢止案、「淡江大學教職員生學術倫理管理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淡江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六條修正草案、「淡江大學學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淡江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修正草案、「淡江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一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各學院及各系所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規則及要點包裏式修正條文草案、「淡江大學職工考核暨獎懲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淡江大學教師評鑑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組織規程」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條修正草案、「淡江大學辦事規章」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13項提案。

其中「淡江大學職工考核暨獎懲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同仁考績優等、甲上之事病假天數限制,優等資格由事病假合計七日以內放寬為十日以內,甲上資格由事病假合計十日以內放寬為十二日以內,且須符合無請事假、曠職及未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等條件。另放寬全勤獎金資格,職工當學年度未有遲到、早退、缺勤紀錄及病假十日以內者,得核發全勤獎金;「淡江大學教師評鑑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則調整與新增教師評鑑免評條件,包括教師於本校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累計四次以上者、於聘期內獲教學優良教師累積達三次以上者,得申請免評,以鼓勵教師投入教學與研究,提升延攬優秀人才的競爭力。

臨時動議中,英文學系助理趙俊凱提出學術單位與行政單位的內部控制流程有所差異,建議重新制定學術單位內控制度;體育處體育教學與活動組組長黃貴樹指出校內請購門檻偏低,建議參考優久聯盟調高金額,並建議教師個人計畫與公帳適度區隔;經濟學系教授高國峯則就教師評鑑免評條件提出疑問,由相關單位予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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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導連結 #SDG4優質教育 #SDG9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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